亦作“ 颁佈 ”。谓公布、颁发法令、条例等。
宋 曾巩 《谢元丰三年历日表》:“窃以修人事者,必以正时;明天道者,在於治历。爰从颁布,俾一奉承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七一回:“ 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,亲捧兵符印信,颁布号令。” 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五:“《组织条例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,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。” 丁玲 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:“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,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颁布了,便参加了土地会议。”
见“ 颁布 ”。
公布,发布(法令、条例等)。
bān bù
issue; promulgate
颁发、宣布、发布、宣告、公布
1. 皇帝在这儿处理政务:颁布诏书,接见朝臣;
2. 国会颁布限制出售枪支的议案;
3. 我同意彼得国王应该颁布适当的公告;
4. 民意测验表明,75%的人赞成新颁布的法规.
亦作“ 颁佈 ”。谓公布、颁发法令、条例等。
宋 曾巩 《谢元丰三年历日表》:“窃以修人事者,必以正时;明天道者,在於治历。爰从颁布,俾一奉承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七一回:“ 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,亲捧兵符印信,颁布号令。” 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五:“《组织条例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,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。” 丁玲 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:“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,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颁布了,便参加了土地会议。”
见“ 颁布 ”。